标的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治市分行车辆处置 | ||
项目编号 | GYE2015003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年4月 22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年4月 28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长治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 车牌号 | 车型 | 启用日期 | 公里数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
晋DNF388 | 桑塔纳3000 | 2007.1.23 | 139194 | 25020 | 10000 | |||||||||
标的详情 | 晋DNF788 | 桑塔纳3000 | 2007.1.23 | 252175 | 2205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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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治市分行 | ||||||||||||
注册地 (住所) | 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东街18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学强 | |||||||||||||
经济类型 | 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 | |||||||||||||
内部决议类型 | 晋农发银办[2015]33号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5、 报名人应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不允许代为支付;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标的资产优先整体转让、后单独转让。 2、受让方须缴纳车辆过户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万元/辆。待办理车辆过户以及变更登记后持相关证明办理退款。 3、挂牌期满后,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的排放量是否能过户到意向受让方户口所在地)后决定是否受让,并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协助;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车辆购买前未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违章费、年审费、保险费和滞纳金费等)、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如需旧车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9、交易完成后车辆所有的责任义务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受让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取车辆;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0、 交易完成后车辆所有的责任义务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成功签署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 |||||||||||||
特别告知 | 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受让方需自行移交标的,涉及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负责配合。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辆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户 名: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 号:351900659910902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 | |||||||||||||
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电子竞价 | |||||||||||||
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电子报价 | |||||||||||||
五、报名相关事项 | ||||||||||||||
标的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 | |||||||||||||
标的展示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