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的六个程序
1、发布《拍卖公告》。由拍卖公司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告知拍卖标的名称及基本情况,标的预展时间和地点、拍卖时间和地点、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竞拍条件和要求,拍卖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2、竞拍登记。竞拍人如有竞拍意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在截止报名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纳参拍保证金(一般为起拍价的20%),领取拍卖相关资料。
3、拍品预展。在拍品预展时间,竞买人到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详细了解标的基本状况,尤其是了解标的的瑕疵情况。
4、举行拍卖会。竞买人领取竞拍号牌入场,由拍卖师宣读《拍卖规则》后正式开拍,竞买人举牌竞价,拍卖师见最高竞价却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
5、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拍卖公司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志拍卖标的正式成交。
6、标的交付。由委托方、拍卖方与买受人,按约定时间办理标的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