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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委托人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 2022-05-07 02:28:06 点击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标的的时候,委托人是可以附加条件的,附加条件的要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拍卖人要拍卖时要说明附加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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