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强制委托拍卖:
一是未被执行法院控制、占有的财产。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尚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占有、控制,不得委托拍卖。
二是不可变价的财产。拍卖是变价的一种方式,不可变价的财产无法拍卖换取价款。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四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五是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而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六是未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的文物。
七是超义务范围的可从查封物、扣押物中分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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