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14栋1、5、7三层房屋,房屋建筑面积204.56平方米,建筑年代:2001年,建筑结构:砖混,房产证号: 宁国房第9104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55.7平方米(与黄安腾、廖国扬、罗文斌等使用权人共同使用),土地使用证号:宁国用(2001)第01010699号 。整体起拍价72.7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四、购买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场拍卖会的法人或自然人,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到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记名购买拍卖文件,拍卖文件资料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数额:10万元。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 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 号: 2859 0001 0310 0000 106
3、到帐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17时。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七、标的展示地点: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14栋标的现场,由竞买人自行察看。
八、联系人及电话:
1、宁都县人民法院: 张先生15297745578 温先生15070783577
2、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7—6938073
3、拍卖公司:蔡先生 13133972991 钟先生 13576759657
九、其他告之事项:凡与本拍卖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时到达拍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