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茶叶批发市场A2-12号商铺拍卖
发布:安溪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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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日10时至2017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安溪县茶叶批发市场A2-12号店房地产(该房产位于溪县茶叶批发市场,处于安溪茶都客运站边。附近有茶都广场等配套设施)。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房产为1、2楼(现一层店面36.1平方米、二层45.22平方米),建筑面积81.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8.75平方米(其中公用共有部位占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商住。商业用地17.2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0年9月;住宅用地21.55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70年9月。
起拍价:1835500 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安溪县人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安溪县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不统一安排看样,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7 日 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5601010400035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欲参与本标的的竞买,可向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联系电话:13505915412.或建设银行安溪支行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3225456 ,监督电话0595-23267923
联系地址: 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安溪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