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蓝天管桩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车牌号浙AW1069昌河牌普通货车变卖的公告
浙江蓝天管桩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5年04月28日10时至2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车牌号浙AW1069昌河牌普通货车壹辆。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03年7月22日,型号为昌河牌CH1011CEI,发动机号为DA465QE*3202279-11F1*,该车车辆识别代码LKCB122C13D003727,座位/排量为4座/970ml。里程表显示为46083公里。年检有效期至2012年07月31日,交强险、商业险保险有效期至2012年06月17日。
起拍价:10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4月24日15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 浙江蓝天管桩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3396570806)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浙江蓝天管桩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需在杭州市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需符合《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
十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05月0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13396570806
法院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浙江蓝天管桩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