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关于富阳市东洲工业园3号路18号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器材、汽车、办公用品、原材料、产品、杂(废)物等的第三次拍卖公告
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01月28日10时至2014年0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富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238917.2.igXBb9&user_id=1045340862,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富阳市东洲街道工业区3号路18号工业房地产及其附属建筑。该地地形地势平坦,采光条件一般,通风、干湿情况较好,达到“五通一平”的开发水平,基础设施完备,《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富国用(2004)第004935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33平方米;该土地所属建筑物为4幢工业用途及其附属物,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合计为15019.22平方米,采光较好、通风情况好,内部设施及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富房权证富初字第029520号、062952号。
2、机器设备、器材及原材料、产成品等一批。该批机器设备状况良好,均可使用。
3、办公用品及运输设备等。该些办公用品及运输设备状况良好,均可使用,存放于富阳市东洲街道工业区3号路18号第1、2、3幢房屋中;运输设备为江铃牌天鹿19座客车一辆。
起拍价:2655万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01月23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有关税费由本院代为征收,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5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02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富阳支行,账号:3555801001001137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58835697,监督电话0571-58835677。
联系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富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