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接受赐富“1+4”公司管理人委托将于2015年11月20日10时至2015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第一涤纶总厂的所有需拍卖的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土地使用权(具体以现状为准)
(1)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5)字第13-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马鞍镇南新、红旗闸村地块,面积为45,322.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5年1月26日,终止日期为2054年12月24日【根据绍县地合滨(2004)第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5)字第13-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马鞍镇红旗闸村地块,面积为43,000.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5年1月26日,终止日期为2054年12月24日【根据绍县地合滨(2004)第2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绍兴县第一涤纶总厂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5)字第13-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马鞍镇南新、红旗闸村地块,面积为41,391.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5年1月26日,终止日期为2054年12月24日【根据绍县地合滨(2004)第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8)第13-1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绍兴县马鞍永久塘、红旗闸、皋合村地段,面积为234,634.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1日。
(5)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8)第13-1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绍兴县马鞍永久塘、红旗闸、皋合村地段,面积为118,194.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1日。
(6)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绍兴县国用(2008)第13-10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绍兴县马鞍永久塘、红旗闸、皋合村地段,面积为242,416.00㎡,用途为工业,取得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1日。
2、排污权(具体以登记为准)
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排污权,废水排放量250(吨/天)、COD排放量37.5(吨/年)、SO2排放量106.2 (吨/年),取得日期为2011年2月18日,有效日期:五年。
3、商标(具体以登记为准)
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商标共计三块,其中:申请号/注册号为6840719的商标,类号为16,商标名称为赐富;申请号/注册号为3965765的商标,类号为16,商标名称为赐富;CF;申请号/注册号为6840720的商标,类号为17,商标名称为赐富。
4、房屋建(构)筑物(具体以现状为准)
(1)有证房屋建筑物(具体以现状为准)
①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绍房权证滨海字第01008号房屋所有权证,共3幢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53,592.92㎡;
②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绍房权证滨海字第01009号房屋所有权证,共29幢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90,945.99㎡。
(2)未取得产权证房屋建筑物(具体以现状为准)
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7项,建筑面积22,180.52㎡。
(3)构筑物(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拍卖标的范围的构筑物主要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用钢棚、简易房、道路、围墙、冷却塔、水池、绿化等资产。
5、办公设备(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拍卖标的范围的办公设备主要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等。
6、机器设备(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拍卖标的范围的机器设备主要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聚合装置、拉膜生产线、分切机、短丝纺丝线、空调机组、110KV输变电线路及公共配套设施等。设备主要分布于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聚合车间、拉膜车间、短纤车间、110KV变电所。
7、运输设备(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拍卖标的范围的运输设备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车辆:
序号 | 车辆名称 | 车牌号码 | |
1 | 江铃厢式货车JX5030XXYDSF | 浙DX8097 | |
2 | 桑塔纳SVW7180LED | 浙DR3P79 | |
3 | 别克轿车SGM72400 | 浙DRJ911 | |
4 | 桑塔纳SVW7180LE1 | 浙DRD892 | |
5 | 桑塔纳SVW7180LED | 浙DF7Y77 | |
6 | 东南商务车DN6492L7 | 浙DRP502 | |
7 | 桑塔纳SVW7182HQD | 浙DRR052 | |
8 | 桑塔纳SVW7180LE1 | 浙DS7517 |
8、电子设备及其他(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拍卖标的范围的电子设备主要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空调、盛丝桶、除湿器、化验室仪器仪表等。
9、存货(辅料、包装物、机物料,具体以现状为准)
列入本次拍卖标的范围的存货为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MEG等辅料,板料、方料、纸芯、木架、木托盘等包装物以及生产中所需使用的各类机物料。
10、上海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改造设备,具体以现状实物为准。
11、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3号、4号、5号仓库的薄膜;存放于切片仓库的部分大有光膜级切片、阳离子切片,具体以现状实物为准。
上述拍卖标的起拍价:613,925,391元,保证金12279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5- 81187217(破产管理人张律师)】,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15年11月18日之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破产管理人将在2015年11月19日上午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报名联系电话:0575-81187217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1-11为整体方式拍卖。
2.除《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建筑物、构筑物(含钢棚)无房屋所有权证。拍卖公告等文件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均为绍兴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兴评[2015]58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记载信息。拍卖标的房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及附属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附属资产的建筑面积以拍卖成交后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如在权属过户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或附属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房屋现状与现有权证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费用。
3.拍卖标的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变配电设施、电缆、用水、用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
4.拍卖标的使用的相关水、电、汽、天然气等配套设施若原由第三方提供借用或与第三方共用的,买受人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拍卖标的部分用水来源,系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名下自来水厂。若需要继续使用的,买受人自行与相应资产买受人协商解决。
5.因破产处置需要,部分仓库存放有未列入本次拍卖标的的存货及其他物品,需依照管理人就存货及其他物品处置进度实施逐步移交,买受人需无偿、无条件予以配合。
6.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按现状进行拍卖,目前已闲置停用,无保养及维护。对外观和内在的品质状况、性能和零部件的完整性等残存的使用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同时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若买受人需拆卸设备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拆卸,如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7.本次拍卖的车辆是否能够正常行驶以现状为准,车辆如不能正常行驶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保险资料、钥匙已遗失,需买受人自行补办申领。车辆行驶的里程以移交时为准,车辆移交前的交通违法处理、年检逾期、车辆保险费用、补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支付。车辆交接后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如涉及交通事故、标的物损毁、灭失等一切状况,其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部分车辆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处理。
8.上海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改造设备,涉及取回权。取回权人同意相关设备一并拍卖转让。但技术资料等相关事宜需买受人自行与取回权人协商处理。
9.本次所拍标的的实际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破产管理人将依照绍兴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兴评[2015]576号、绍中兴评[2015]58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记载的数量实施交付。如有少量缺失,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买受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10.竞买须知确定的拍卖款项全额支付日之后相关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产使用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中涉及的商标专用权存在权证不全、专用权期限将到期(到期)情况,买受人需自行采取适当措施。
12.拍卖标的所在地理位置可能存在占用第三方或村集体土地的情况,买受人自行处理与买受标的所在(或相邻)第三方或村集体之间关系,构建良好的生产环境。
13.标的区域内,大约700亩土地位于厂区围墙以外,由第三人占用,用于停放车辆、种植蔬菜,并建造有部分简易建筑物(构筑物)。相应腾退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物所在范围内部分土地使用权已经实施收储(约46014平方米),不包含在本次拍卖标的内,买受人应当依照实际情况合理处置。其他部分房屋,亦存在被占用情况,买受人亦自行合理解决。
1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5.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特殊提醒:依照赐富“1+4”公司合并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赐富“1+4”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规定“收购位于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区域内属于债务人的所有不动产、位于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区域内属于债务人的所有不动产、位于绍兴富邦玛凯龙国际家居装饰广场有限公司区域内属于债务人的所有不动产三个标的其中两个标的的,就赐富“1+4”公司合并清算其他变价标的的收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次拍卖,富邦标的、化纤标的、薄膜标的与其他关联资产组成三个独立不可拆分资产包同时上拍。若竞买人欲获得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参与本次每个标的(资产包)的竞拍,否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仅竞得一个标的,对另两个已成交的标的,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全部结束后,系统显示其中两个标的的成交人系(或指向)同一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就另一标的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若另一标的系统显示成交的,系统显示成交人列为拟成交人,并依照以下情况确定该标的归属:
(1)每个标的系统显示的成交人均系(或指向)同一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当然成交;
(2)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本次拍卖全部结束三个工作日内,未书面向管理人主张就另一标的优先购买权或未向管理人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额度保证金(不计息)的,拟成交人取得竞买标的;
(3)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本次拍卖全部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管理人主张就另一标的优先购买权并向管理人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额度保证金(不计息),而拟成交人未能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额度保证金(不计息)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取得竞买标的,其应当参照系 统成交的规则履行后续义务。
(4)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本次拍卖全部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管理人主张就另一标的优先购买权并向管理人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额度保证金(不计息)的,拟成交人不取得竞买标的(视为未成交,其缴纳的保证金联系管理人协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若拟成交人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缴纳标的起拍价的10%额度保证金(不计息)的,管理人及时就该标的继续委托拍卖(报名保证金适当调整),起拍价为该标的系统显示的成交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仅有权在继续拍卖程序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若继续拍卖出现流拍,竞买标的成交依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不报名参拍,拟买受人报名并出价的,拟成交人以其出价获得竞买标的,并应当参照系统成交的规则履行后续义务。若放弃受领的,拟买受人向管理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竞买须知第十条方式处理。
(2)除上述(1)所列情况外,其他情形导致继续拍卖出现流拍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以其最后出价获得竞买标的;若没有出价的以继续起拍价获得竞买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应当参照系统成交的规则履行后续义务。若放弃受领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向管理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竞买须知第十条方式处理。
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主张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导致线下成交(指未通过拍卖系统成交)需缴纳税、费高于相同成交价情况下线上成交(指通过拍卖系统成交)需缴纳税、费的,增加部分由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承担。管理人有权在其缴纳的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扣除不足的,由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继续承担。
有关优先购买权规则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并确定。
16. 浙江欧亚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排污权有关排放指标均为绍兴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兴评[2015]58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记载信息,由于其特殊性,竞买人在参拍前应自行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相关标的的有效性、以及交付转移等相关法定程序。法院及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取得标的物涉及的税、费其中房屋、土地部分,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其他标的物涉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取得标的物涉及的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殊规则原因导致未竞得者保证金未能自动解冻的,自行联系管理人协调退还事宜)。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账号:201000136732197)。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75-85581757 。咨询电话:0575-81187217(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