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星河商务大厦81㎡办公用房拍卖
发布:重庆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9-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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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9月22日10:30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江津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9号9—26#非住宅,建筑面积约81.64平方米及相应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办公用房,有房地证(101房地证2011字第53115号),土地类型为出让,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现空置,拍卖保留价:72.828万元,竞买保证金:14.6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江津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9月2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9月2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现状拍卖。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47226167 刘老师 林老师
重庆联交所江津直属支所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53号(鹏程花园)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4758689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161 67673497
重庆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